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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刚 刘雪刚律师 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 · 创始人 · 主任 海口优秀律师,刑辩主任律师 16年刑辩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各类疑难民商事案件不忽悠|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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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雪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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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刑事附带民事案子,先调解还是先辩护?赔偿只赔直接损失吗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里,辩护和调解没有固定先后,案件偏刑事就先把辩护权保障好,偏民事或双方有调解基础也可以先谈调解。法院审理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调解书双方签收后生效;开庭通常先审刑事再审民事,附带民事部分不收诉讼费用。赔偿一般只算直接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通常不在其中,但被告有赔偿能力又愿意多赔,调解中法院可以支持。如果您正在找海口有实力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欢迎直接联系刘雪刚律师。


一、刑事附带民事是先辩护还是先调解

辩护和调解是案件处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先后顺序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案件性质偏向刑事方面,被告的辩护权利应优先保障;如果案件性质偏向民事方面或调解的可能性较大,可以先进行调解。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先进行辩护还是先进行调解,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辩护和调解都是重要的程序。辩护是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则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争议方式,旨在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减少诉讼的成本和时间,并维护当事人的关系。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来说,辩护和调解并不是矛盾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案件特点来决定先后顺序。一般来说,如果案件的性质更偏向于刑事方面,被告的辩护权利应当优先保障,以确保被告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并获得公正的审判结果。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先进行辩护是更为合理的选择。

然而,如果案件的性质更偏向于民事方面,对受害人的损害更大,或者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属、邻居等特殊关系,调解的可能性较大,那么可以先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当事人可以直接交流和协商,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有助于修复关系并达成和解。在这种情况下,先进行调解能够更好地满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更快地达成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辩护和调解之间的先后顺序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灵活调整。对于复杂的案件来说,可以采取分阶段进行的方式,先进行辩护,确保被告的权益得到保障,然后在合适的时机进行调解,以达成理想的解决结果。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辩护和调解之间并不是等级上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辩护确保了当事人的法律权利,保障了公正的审判;调解则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关系,减少法律纠纷的持续性和消耗性。因此,无论是先进行辩护还是先进行调解,都应当充分认识到它们各自的重要性,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兼顾和平衡。

综上所述: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先辩护还是先调解的问题,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辩护和调解是案件处理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先后顺序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案件性质偏向刑事方面,被告的辩护权利应优先保障;如果案件性质偏向民事方面或调解的可能性较大,可以先进行调解。在实际操作中,可以灵活调整先后顺序,分阶段进行。辩护和调解相辅相成,并都对案件处理和当事人关系维护起到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二、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什么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相关规定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余经营组织;

人民法院的调解协议书具有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这是法院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强制执行的效力,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流程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的流程:

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向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

由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进行调解,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程序参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里,调解和辩护怎么排、赔偿能主张哪些,往往比想象中复杂。案件情况不同,处理顺序也会变化,法院调解、开庭流程和赔偿范围都有明确规则。把这些规则弄清楚,家属和当事人心里才有底。遇到具体案件,还是建议把材料交给专业律师看一遍,再决定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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