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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刚 刘雪刚律师 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 · 创始人 · 主任 海口优秀律师,刑辩主任律师 16年刑辩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各类疑难民商事案件不忽悠|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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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刘雪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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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判三缓五还用坐牢吗?海口缓刑辩护律师解答

判三缓五是法院定了罪,但三年刑罚暂缓执行,给五年考验期。这五年不用坐牢,但要遵守规定、按时报告,离开居住地要批准。只要不犯新罪,原判三年就不再执行;要是考验期内又犯罪,缓刑会被撤销,还得收监服刑。适用缓刑通常要求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一般不能用。为帮您解决海口缓刑辩护律师推荐的问题,整理了相关法律实务内容。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刘雪刚律师。


一、判三缓五是刑事犯罪吗

判三缓五是刑事犯罪,同时也是对刑事犯罪的处罚。缓刑,是定罪后,刑罚暂缓执行,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缓刑考验期,只要考验期经过,犯罪人没有违法缓刑的相关的规定,那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判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判3年缓刑5年是指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详细的意思是犯人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而不是立即执行,给予五年的缓刑期,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没发现新罪的,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执行了。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综上所述,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判三缓五要坐牢吗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不用坐牢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不是在监狱服刑,给予5年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

1、如果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则三年的有期徒刑不必执行;

2、如果五年内犯了新罪,则会撤销缓刑,在监狱服行三年。

缓刑考验期内要怎么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缓刑考验期间计算是怎么样的: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综上所述,依据刑事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法律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四、判三缓五的条件和标准

判三缓五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危险;

4、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刑事案件的流程如下:

1、逮捕:警方接到报案后,如果认为有必要,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并把他带到公安机关。

2、开始调查:警方调查并收集证据,包括目击证人证言、物证等。

3、移交给检察机关:如果调查证据足够,警方会向检察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检察机关。

4、检察: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出申请。如果提起,被告人将需要接受审判。

5、庭审:该案件进入审判。庭审中将会审理证据、聆听证人证言、辩论等。

6、判决: 法院将作出最终的判决。当判处罚金、拘留、无期徒刑或死刑时,这一阶段非常重要。

7、上诉:被告人可以选择上诉,并将需要经过更高级别的法院进行审理。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流程牵涉到多个机构,需要充分的时间和证据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正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缓刑不是免罪,判三缓五的门槛、考验期内的规矩、撤销缓刑的后果,每一点都可能影响最终要不要坐牢。案件不同,量刑情节和辩护空间差别很大,家属往往只看到‘缓刑’两个字,却忽略了风险点。刘雪刚律师长期在海口办理刑事案件,现任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主任,熟悉本地办案节奏。遇到具体问题,还是要把卷宗和细节摊开,听听专业意见再决定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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