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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刚律师 湖北瀛楚(海口)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 · 创始人 · 主任 海口优秀律师,刑辩主任律师 16年刑辩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各类疑难民商事案件不忽悠|不... 详细>>
律师姓名:刘雪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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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和教唆犯不一样,教唆犯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提供帮助的人。成立教唆犯要有教唆行为和故意,对象须特定且有刑事责任能力。无意中帮别人犯罪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应预见却疏忽大意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教唆犯按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从重,被教唆人没犯被教唆的罪可从轻或减轻。为更好地解决海口胜率高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问题,整理了相关专业知识和案例,希望能帮到您。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联系刘雪刚律师。
一、帮助犯和教唆犯的区别
帮助犯和教唆犯其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2、犯罪行为不同。教唆和帮助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成为共犯,间接正犯如教唆未满10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在法律里,有些帮助教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为。
教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
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
综上所述,共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是从犯罪分工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论分类,基于分工统一分类准则的排他性,在一起共犯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成立教唆犯的条件有哪些
1、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构成教唆犯的主体一般是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教唆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三、无意中帮助了别人犯罪算不算犯罪
无意中帮助了别人犯罪不算犯罪。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犯罪客体,是指根据相关规定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是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别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4、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
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违法的范围更广,包括了刑事违法、行政违法以及民事违法,而犯罪是违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范围仅仅是关于刑事方面的违法;
2、违法是违反了法律法规,而犯罪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3、违法的社会危害性有轻有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重。
综上所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帮助别人犯罪的情况,如果不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情形构成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教唆犯罪怎么判刑
教唆犯罪判刑如下: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则盯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教唆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
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
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
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
综上所述,教唆犯一般是存在与共同犯罪当中,但要是教唆犯罪的人年龄并没有达到规定的刑事年龄要求,又或者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话,则此时的教唆犯可能就会构成间接正犯,在对间接正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都是会比对教唆犯的处罚要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里的帮助犯、教唆犯,很多家属一开始分不清。教唆犯不是随口说一句就算,得有教唆行为和故意,对象还得是特定、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无意中帮别人犯罪,通常不按犯罪处理,但应预见却疏忽大意,也可能构成过失犯罪。教唆犯怎么判,关键看他在共同犯罪里起了多大作用,教唆未成年人会从重,被教唆的人没犯被教唆的罪,还有从轻或减轻的空间。遇到具体案子,罪名、作用、年龄、是否既遂这些细节都会影响判断,建议把材料交给专业律师逐项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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